法律问答

已经递交了离职单,公司一直不放人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27 18: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您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了公司,那么您到期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公司同意。但请注意,如果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如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您劳动,您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 如果公司不同意您离职,但您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您可以在通知期满后直接离职。如果公司采取不当手段阻止您离职,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后拖欠工资,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