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管人将保管物出售给第三人是否可取得物权

房屋买卖
2024-06-27 20: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可取得物权。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若第三人在购买时不知情、支付合理价款且完成登记或交付,即可善意取得物权。否则,原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物权纠纷。
  • 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选择时应考虑效率、成本和双方关系。协商快速且成本低,但可能难以达成一致;调解较为中立,有助于保持双方关系;诉讼具有强制力,但成本高且耗时。
  • 可取得物权。具体操作:1.确认第三人是否善意且不知情;2.核实是否已支付合理价款;3.检查不动产是否已登记或动产是否已交付。若符合这些条件,第三人可取得物权。不符合时,原所有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