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前夫去年5月份结婚,6月份在昆山买了房产,首付16万由他母亲出资,其余为银行房贷,在怀孕期间前夫一直出轨不断且我们争吵不断,于今年4月份我提出离婚,他同意后回到我的老家淮安办理了离婚手续,(他是东北人)因他一直瞧不起我家经济一般,且我们写离婚协议时候他要求房子必须归他才离婚,存折两万归我,首饰一万他要回了,因为他说我家没有出钱购买没有资格要房子,我赌气同意了,4月份离婚后我还住在这个房子里面,女儿现在11个月了,由我妈妈在抚养,他每月出抚养费一千元,且他工作在上海,月工资4千多,我在昆山,月工资2千多,现在我很后悔,房产证我还没有过户给他,请问我现在想上诉到法院请求对财产重判可以吗??法院会为我考虑吗?

离婚
2018-08-17 17:4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夫妻在离婚房屋分割纠纷上难以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法院是不会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分割的。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
    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 二手房过户房产证的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要进行房产交易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的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去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是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购房合同等相关的证件和资料。

    (2)买卖的双方要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以后,应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以后就可以去办理过户的手续了。当地的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的卖契,原则上来说房产证是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的。
    买卖的双方或者是一方的因故不能去办理买卖的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人去代为办理的。

    (3)办理完房屋买卖的过户手续以后,买方应该拿着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