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从小学转学了。教育局迁入学校的程序已经结束。学籍已经出版,但转入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不接受。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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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流程说明:1、联系好转入学校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进城务工合同、暂住证等)在开学后两周内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转入学校核办,然后学生及家长到转出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转出学校核办。法律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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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主管教育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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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和学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教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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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