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我是通过劳务进的工厂。签合同是这样签干满三个月是21一个小时发放。做不满三个月是按18发放工资。但是我干的好好的,还差5天就满三个月然后被工厂辞退呢,然后我去问劳务。工资怎么发放?他们说18发放。请问一下老师。我将如何要回。我其他工资,并且需要赔偿,

讨薪
2024-06-28 04: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厂应按约定支付你应得的工资。若工厂未按21元每小时支付,而是按18元支付,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你有权要求工厂支付差额部分,并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可能的赔偿金。如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工资损失和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风险。
  • 针对工资发放问题,你可以首先与工厂协商,要求按照约定的21元每小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支付应得工资及经济补偿。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效率和成本,通常协商是首选,无果后再考虑法律途径。
  • 首先与工厂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提供合同和工时记录,要求按约定工资支付。若工厂拒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附上相关证据。如问题仍未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支付差额工资及经济补偿。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与工厂的沟通记录和工资支付证据,以备后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