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40多岁的男医生和我玩了一个多小时。是强奸吗?我十六岁的女孩

暴力犯罪
2024-06-28 09: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奸属于重罪,刑法对此有规定: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这要看具体证据情况,如果是强迫或者非自愿,面临强奸罪指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