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农村自留地已经用父亲本人的姓名批示好了建房土地证明,可不可赠送于户口不在本地的女儿建房?要如何写赠予书?后续用女儿名字办房产证需要经过什么样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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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中涉及到房产的相关问题:
一、一般来说,仅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能证明房屋权属的,从法律角度讲,房主同时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才能证明其拥有该房屋。
二、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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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拆迁按
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即包括土地和房产二部分补偿给拥有该
物权的所有权人。拆迁也分货币拆迁或异地安置。货币拆迁一般会对房产或土地单独计算费用。
异地安置会按你土地房产面积给予一定补偿后,给出具体面积的
安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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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发生在农村户口之间,主要有: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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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