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有2个儿子,4个女儿,房产证上是父母和大儿子,儿媳和孙子的名字和小儿子的名字,4个女儿没有,父母去世,房子怎样继承

2019-07-19 13:4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1、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
    2、没遗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父母、子女、配偶
    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注意,只有第一顺序的人不存在或者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有可能取得遗产
  • 婚后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没有约定给自己子女一个人的,这个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夫妻两个人特别约定自己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就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继承需要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因此,首先要父母死亡,其次要房产是登记在父母名下,再次,需要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参与继承,包括父母的父母和自己的兄弟姐妹,需要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房产登记证明、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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