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到年底了 拿不到工资怎么办啊

2019-07-19 13:52: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
    10、
    46、
    47、82条!

  •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条款,各国法律要求不一,有的要求较详细,有的允许保留待将来达成议的条款。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
    (二)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三)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四)合同标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费用;
    (七)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八)违反合同的赔偿或其他责任;
    (九)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以上这些条款一般应当具备,而不是必须具备的强制性规范。但合同条款订的完备些,对保障合同的履行非常重要。一旦发生争议,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判明是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社保,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就要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过去没有买的社保。并且,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离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补缴。
    公司拒绝补缴的,员工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或举报哦,那么公司将要接受以下的处理:
    1、公司未按时足额代缴社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
    2、公司被依法投诉或举报后,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
    5‰的滞纳金,并且公司不得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
    3、公司逾期仍不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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