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六十七岁,留守在家,邻居男五十多岁,因破坏我们家房子打架了,打架有监控录音,我妈被打的身上十多处红伤,问一下我们能起诉他吗?能赢吗?

暴力伤害
2019-07-19 14:2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这个确实是要做伤情鉴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
  • 打架致轻伤,对方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不接受的,可要求对方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由法院依法判决应该赔偿的金额。
    轻伤的赔偿: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 被人打伤要及时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鉴定为轻伤或重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即拘留)。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一、刑事责任,对方应当依法承担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民事责任
    1、 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残疾赔偿金
    8、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该案不可能一直不结案,你应当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诉。即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主张其赔偿上述相关款项。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进行。 关于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待实际发生时另行主张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