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报债权不予确认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6-29 07: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债权申报不予确认,首先,应核实不予确认的原因,是否违反了债权申报的原则,如本人申报、书面申报、分别申报等。其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如果认为管理人的处理不当,特别是针对职工债权,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若管理人不予更正,职工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债权申报不予确认后,一般情况下不能重新申报。因为根据债权申报的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任何一项债权,债权人只能申报一次。但如果有新的证据或情况出现,可以与管理人或法院沟通,看是否能进行补充申报或提出异议。
  • 债权申报不予确认后,首先,应了解不予确认的具体原因,并收集相关证据。其次,可以与管理人或法院进行沟通,提出异议或申诉。如果认为管理人或法院的处理不当,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