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要办理异地离婚,律师代理,我需要做什么?

离婚
2019-07-19 14:3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双方自愿,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先补领男方的结婚证再办离婚,也可以直接持女方的结婚证(男方需书面声明不需补领结婚证)来办理离婚登记。一般离婚手续的规定大概就是这样了。  
    一、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盖有公安部门的公章。请将身份证、户口簿复印在两张A4纸上。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与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香港和澳门居民应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出国人员、华侨应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外国人应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结婚证。(双方当事人须提交结婚证,原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须先补领结婚证。)  
    7、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必须在登记员面前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①应写明双方现有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动产部分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如何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等;  ②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姓名、性别、年龄以及离婚后子女由何方直接抚养,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方式及如何探视子女等。)  
    8、照片。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相同,建议使用背景为红色或蓝色的彩照)。  特别说明: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理及子女安排应谨慎考虑、妥善安排,离婚后需要更改和补充协议的,不在本处办理。  
    二、离婚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三、离婚登记程序  男女双方备齐证件、证明材料后,必须共同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申请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登记员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申请书、协议书-→登记、发证。
  • 协议离婚的,必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婚姻法》离婚双方需要亲自到负责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去申请离婚登记,不可以由他人代替。即使是通过法院的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起诉离婚案件的第一次开庭也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
  •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可由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这说明人民法院既可判决共同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也可判决由一方承担,另一方负连带责任。对于债权人同意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的,毫无疑问,法院应确认或判决该债务由债权人同意的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对于债权人不同意共同债务由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要求夫妻共同偿还的,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应视情况判决由一方承担,另一方负连带责任。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维持家庭,特别是那些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家庭,夫妻双方还共同经营。
    对他们为满足家庭的生活需要或因从事经营活动而负的共同债务,其性质与个人合伙的合伙债务相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