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侣之间案件及债务问题咨询

婚姻债务
2024-06-29 08: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情侣之间因筹备婚礼欠下的债务,若双方分手,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这些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即双方应共同偿还这些债务,然后可以向对方追偿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 情侣之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另一方的财物,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因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这些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赠与的财物在赠与后归受赠人所有。
  • 情侣之间为避免债务纠纷,应明确债务性质,如个人债务或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并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个人债务,应确保不将个人债务转嫁到对方身上。同时,对于大额财务往来,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