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我租了一个房子转租的没有签合同这两天出差去了,房租没有交,她把我房子收掉了,东西都收了家里的宠物全部跑出去了,还问我索要1000元才能取走我的东西

房屋租赁
2024-06-29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如果您与房东之间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但您已经实际支付了租金并居住在该房屋中,您与房东之间仍然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如果房东在您未违约的情况下擅自收回房屋并扣留您的物品,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您可以先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如果房东要求您支付1000元才能取回您的物品,您可以先尝试与房东协商,了解这笔费用的具体构成和依据。如果房东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依据,您可以拒绝支付并要求房东立即归还您的物品。如果房东坚持要求您支付费用,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从法律角度看,房东在租户未交房租的情况下,没有权利擅自进入并收走租户的物品。即使租户未交房租,房东也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与租户协商、向法院起诉等。如果房东擅自进入并收走租户的物品,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