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私自将电梯内广告费收为己有

业主维权
2024-06-29 15: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私自将电梯内广告费收为己有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属于业主共有。电梯作为业主共有部分,其广告收入也应归业主所有,物业无权私自占有。
  • 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保电梯内广告费归自己所有:1. 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确保合同中有关于广告收入归属的明确规定。2. 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并明确广告收入的分配方式。3. 监督物业的广告经营行为,确保广告收入透明、公正。
  • 如果物业拒绝将电梯内广告费交给业主,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物业进行协商,明确广告收入的归属和分配方式。2.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物业管理部门或业主委员会。3. 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起诉物业,要求法院判决物业返还广告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