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法院以付款条件未到时间为由驳回诉讼,债务人破产重组,管理人说债权不能确认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6-29 16:0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以付款条件未到时间为由驳回诉讼,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就无效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向法院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但在此之前,若付款条件确实未到时间,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然而,这并不影响债权本身的有效性,只是暂时不能通过诉讼来追讨。
  • 若债务人破产重组,债权人应密切关注破产重组进程,及时申报债权并参与债权人会议。在会议上,债权人可以就债务清偿方案提出意见,并争取自身权益的最大化。同时,债权人还可以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要求管理人确认其债权。
  • 从法律角度,若管理人说债权不能确认,债权人应首先与管理人沟通,了解不能确认的具体原因。若沟通无果,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债权。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债权的存在和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