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动手,用木棍打我三次逼迫还手,打在对方脸上,脸部出血,等待110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29 17: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方先动手打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你有权进行必要的自卫还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但自卫行为应在合理限度内,避免过度防卫造成对方不必要的伤害。若自卫行为超出必要限度,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在等待110处理的过程中,你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避免进一步冲突。其次,保留现场证据,如拍照或录像。同时,向警方提供详细情况,包括对方的行为、你的自卫行为以及受伤情况等。
  • 如果对方受伤严重,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你的自卫行为是否超出必要限度。若自卫行为在合理限度内,属于正当防卫,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若超出必要限度,造成对方不必要的伤害,则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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