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分公司出报价单,盖的是总公司公章,这样的合同合适吗
-
分公司出报价单盖总公司公章,合同有效性可能受质疑。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成立需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若分公司无总公司明确授权,此举可能引发合同效力问题。建议及时更正,以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
针对此情况,常见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确保分公司获得总公司的明确授权,再行盖章;二是直接以总公司名义出具报价单并盖章。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来决定。
-
若分公司有授权,则合同有效。操作如下:1. 获取总公司书面授权;2. 在报价单上注明授权情况;3. 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双方意愿并明确权利义务。若无授权,建议以总公司名义重新出具报价单并盖章,或补充授权证明以确保合同有效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