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两个月女方就登记结婚了,我们协议离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带走了20多万。这钱还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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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离婚后钱款能否追回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钱款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但如果属于纯粹的赠予,则可能无法追回。无论如何,建议您及时采取行动,以免因时间流逝导致证据丢失或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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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追回钱款,主要取决于钱款的性质以及离婚协议的内容。若涉及孩子的抚养费或离婚经济补偿,通常较难追回。但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过程中,请综合考虑证据的充分性、成本效益以及可能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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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钱款有可能追回。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收集证据以证明这笔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其次,与对方协商并要求返还钱款,同时记录协商过程;如协商无果,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请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以争取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保障。鉴于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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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