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有企业集团内,有一企业资产重组后关闭,让员工去新企业就业,员工不同意可以有经济补偿吗?

改制重组
2024-06-30 16: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面对企业资产重组后关闭的情况,是有权拒绝前往新企业就业的。如果公司因此解散部门并调整员工部门,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公司会支付相应月份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公司未支付或支付不足,员工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 员工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有两种主要处理方式。一是选择同意前往新公司就业,并要求原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二是选择不同意前往新公司,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决策时应考虑个人情况、新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自身的权益保障等因素,建议在做出决定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最大化
  •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与单位沟通了解注销和新建公司的情况;然后明确表达不愿前往新公司的意愿;接着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