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何谓遗嘱?遗嘱一词究竟何意?

立遗嘱
2024-06-30 18: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是当事人生前预先设定的关于遗产分配的法律意愿,这一意愿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民法典》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来自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立遗嘱人,内容真实合法,且立遗嘱人对所处理的财产拥有处分权。若不符合这些要件,遗嘱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可能引发遗产分配的纷争,对家庭和谐造成影响。
  • 设立遗嘱的方式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及公证等多种途径。每种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来定,比如其身体状况、遗产的复杂程度等。像自书遗嘱,简单明了,适合用于不太复杂的遗产安排;而公证遗嘱则因为具备较高的法律效力,适合用于重要的、复杂的遗产处理。
  • 遗嘱是处理个人遗产的一种法律行为。具体的,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确认;代书遗嘱则需在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时,由其中一人代写并签名;录音遗嘱也需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多用于紧急状况,同样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若选择公证遗嘱的方式,则立遗嘱人需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