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给别人1000元,总是找借口不还,我y以起诉不,起诉有什么条件呢

2019-07-19 18:25: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
    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⒈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⒉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
    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⒊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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