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中,有一种说法是,员工本人不再向公司索赔任何权利和费用,这是否意味着员工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2 00: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能得到赔偿,但如果是因员工的过错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赔偿。如果是符合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能得到赔偿,但如果是因员工的过错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赔偿。如果是符合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