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两年。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只付了一年的社保(下一年)。现在我离开了。我能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吗?假设月薪3000元,你能补偿多少?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2 06: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