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的派出所不到1000元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7-02 07: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的处理:1、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2、构成犯罪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损坏自己财物,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则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此,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方式进行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不予理会,还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仍没有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他人损坏自己财产的,可以收集相关侵权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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