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有人不还清债务,拿走别人的东西,这就是偷窃

债务追讨
2024-07-02 09: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偷拿债务人的财产是盗窃。债权人需要有追讨债务的权利,但也不能未经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偷走债务人的财产。如果对方欠你钱,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追回,可以采取先协商的途径来要求返还债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你好,你是哪里的,债务是否有你的签字呢
  • 这种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