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年底,我的朋友在为别人工作时摔断了脚。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现在伤势得到了控制。我想问一下怎么处理

工伤索赔
2024-07-02 10: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务必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 处理流程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 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职工事发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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