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不配合办理租赁备案,本人租房未到期退租,能不能要回押金

房屋租赁
2024-07-02 10: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租和押金退还如下: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留相应的房租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退租的或者承租人无过错因出租人违约提前退租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剩余房租和押金应当全部退还。《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承租人给出租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可以用押金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