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刚做了甲状腺功能亢进手术,但我不能大声说话。出院那天,我去看喉镜,说是左声带麻痹。这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7-02 11:2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遇到医疗事故后,不要慌张,应该尽快收集相关证据,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将医疗机构起诉至法院。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为: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了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品在医疗活动中讳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