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您,没有买房只有租房合同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

2019-07-19 21:5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 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租房可以支取公积金。
    1、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租房合同、房屋租金发票,及房产证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
    2、向所在单位的人事中心提交支取申请。具体流程以每个单位为准。
    3、一般支取额度不超过租金额度,少于租金额度的可以按照全额支取。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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