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公司未经业主通知,未经业主同意,进入业主房屋,进行等待检查的项目。业主发现后,不想要求合理的赔偿

业主维权
2024-07-02 12: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权益维权有以下途径:1、行政途径: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2、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3、其他途径(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2)由第三人调解。(3)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