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期间男方给我转了一共700块钱,这700都是他说好要给我的

婚外情
2024-07-02 12: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这700块钱是男方以借款的形式给你的,那么这并非赠与行为,而是借贷关系。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因此,如果你确认这700块钱是借款,那么你需要按照约定或男方的要求偿还给他。这不受《民法典》中关于赠与行为规定的限制。
  • 如果男方以赠与的形式给你转账,但后来又反悔了,你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如果赠与的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他可以在转移之前撤销赠与。但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转移,且不属于特殊意义的数字,如“520”、“1314”等,他通常不能要求返还。
  • 如果男方以赠与的形式给你转账,且转账金额很大,一般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这是他的自愿行为。但如果你明知男方转账后可能会面临经济困难或生活困难,而你仍然接受赠与,可能会涉及道德层面的问题。同时,如果转账涉及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你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