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金回收垫付的

房屋租赁
2024-07-02 12: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租金回收垫付后,承租人是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收据或发票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出租人在收到租金后,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作为交易凭证,以证明租金已经支付。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效的证据。
  • 如果承租人垫付租金后,出租人拒绝提供收据或发票,承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出租人协商,明确要求其提供收据或发票;2.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保存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作为已支付租金的证据;3. 在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如起诉出租人,要求其履行提供收据或发票的义务。
  • 从法律角度看,出租人拒绝提供收据或发票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1.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2. 在发生纠纷时,可能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而承担不利后果;3. 如果承租人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出租人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和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