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有生产订单,但缺乏营运资金,无法经营。它想申请破产。公司法人去年向朋友借的钱能计入破产债务吗?法人朋友向法院起诉公司法人的,法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24-07-02 14: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面临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企业无法清偿债务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