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以亡,立遗嘱给房产给嫂子,房产局为什么不能过户给我嫂子,而非要公证继承后才能过户,请问自书遗嘱有遗嘱人的签名盖章还非要什么公证吗?

遗产继承
2024-07-02 14: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房产遗嘱继承,即使没有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只要包含遗嘱人的签名和盖章,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公证能够提升遗嘱的法律效力,并在争议情况下更具证据力。因此,为了确保遗嘱顺利执行并避免后续纠纷,推荐对房产遗嘱进行公证。
  • 针对遗嘱继承,可以选择直接按遗嘱执行或选择公证。如果遗嘱内容明确且无争议,可直接依照遗嘱过户。但在存在争议或需要增强遗嘱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推荐进行公证,以确保过程的合法性和减少潜在纠纷。
  • 遗嘱继承并不强制要求公证。若选择公证,需提交如遗嘱、继承人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过审查后出具公证书。若选择直接办理,应确保遗嘱真实、合法、有效。选择方式时,应考虑遗嘱的复杂性、继承人情况等因素。

    希望以上解答内容能够满足您的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