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前房子是从别人那里转租的。我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一年后到期。然而,房东想收回房子。我问房东能不能赔偿我前房的装修费。他说他不在乎。他让我去找转租我房子的人,但我找不到转租我房子的人。我怎样才能保护我的权益?

房屋租赁
2024-07-02 15: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有权收回房屋,房东因此产生的损失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合同对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没有约定或者明确约定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房东收回了房屋,承租人肯定无法履行与次承租人(即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协议的人)之间的的租赁合同,承租人要对次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 可以书面形式协商约定
  • 如果租赁合同当中没有未经房东同意即可转租的条款的话,你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