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非机动车发生了事故。我付了5万多元。伤者拿走了发票,不配合理赔。保险公司不报销,因为它没有发票。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7-02 17: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有发票就不能报销,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