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老板不支付停工留薪,说是在购买意外险赔偿,?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7-02 18: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员工工伤意外险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遇到意外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导致或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嘱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进行工伤意外险赔偿三个步骤:1、工伤认定程序。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程序。当职工发生了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索赔程序。工伤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相应工伤待遇一般可以协商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之后有歧义,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话,双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 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想进行工伤维权,首先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之后可以据此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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