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定追认期限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7-02 18: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定追认期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进行追认操作。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收到任何表示,那么将被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操作可以使合同生效,而未被追认的行为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善意相对人可能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进行赔偿。
  • 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问题,需要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的30日内作出明确的追认或拒绝表示。如果被代理人选择追认,那么合同将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选择拒绝追认,则合同将视为无效。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收到任何表示,那么系统将默认视为拒绝追认。
  •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为收到通知后的30日。具体操作是:在期限内明确追认,则合同生效;明确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如果在期限内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么将自动视为拒绝追认。同时,如果行为未得到追认,善意的相对方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