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但乡镇不报怎么办?低收入家庭到村干部亲属头上!该怎么办

2024-07-03 00: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投诉。一般向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乡(镇)人民政府投诉就可以的,如果仍然没有用就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投诉。因为现在的低保是不设置名额限制的,所以只要是满足条件的都是可以享受的。如果仍然没有用,那就应该检讨一下自己是否真的符合低保标准,低保是指那些没有办法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所谓的最低生活标准通俗的说就是吃不饱饭的水平。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即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而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 你好,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主要有两个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