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允许追加被告如何处理

2024-07-03 01: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可以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由于法律赋予原告选择确定被告的诉讼权利,那么诉谁、不诉谁应当尊重原告的意见。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的,应当行使法官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 如果符合追加条件,由执行局直接下裁定,无需经庭审。至于要不要先通知,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先通知。执行局往往先调查被追加人的财产状况,查控财产,再通知
  • 你好,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析是否符合追加被告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