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突破暗区,与人签订租赁合同,我把号里的材料租给他,号用完了不给钱,怎么办

租赁合同
2024-07-03 01:21: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租赁合同签了钱没给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给付。如果对方催告仍未给付,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