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现在因违反劳动法第三九条,被公司辞退。是否要求赔偿.

无故辞退
2024-07-03 01: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公司辞退,依据劳动法赔偿分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是您有权要求合理赔偿,具体细节最好可以直接面谈,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 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