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册财务负责人法人不配合,我该如何注销?

2024-07-03 07:3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恶意注销公司的处理方式:1、若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2、若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3、其他处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你好,按照协议约定
  • 你好,你是具体什么事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