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双方有一个男孩儿,因为一些事情没法在一起了,如果不在一起了,应该怎么离婚,如果分开,需不需要退还彩礼?

离婚
2019-07-20 02:4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

    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1、内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能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有争议的,可到法院诉讼处理。
    经法院确认双方属于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的同居关系的,可根据民法通则(明日将为民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即除去双方能举证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外,按照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应均分。
    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及孩子的成长需要等综合情况确定。孩子处于哺乳期的,应由其母亲抚养。
  • 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 没有结婚证怎样离婚呢?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3、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
    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