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991年12月开始工作。我工作了多少年,怎么算。

讨薪
2024-07-03 08:12: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2月工作的,工龄是从劳动者以其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计算劳动者的工龄时,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是按上述方法来计算的,并且本单位的工龄也要计算在一般工龄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