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交警过来司机主责我次责,医院检查拍片,由于本人受不了医院的消毒水味道,觉得回家静养,腿上打了石膏,从而没有经济来源,找对方谈赔偿,对方说车上了保险,几个月以后保险公司赔偿,我该怎么办?

2019-07-20 03:24: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赔偿保险:依据新保险法,赔偿是直接给受害人的。但是在日常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车主已经先行垫付的情况,例如已经在交警队缴纳了保证金,这种情况下,最好和保险公司协调一下,当保险金赔偿下来以后,双方一起到保险公司,受害人看到确切赔偿金额,然后受害人把前期车主的预付款给车主,车主把前期预付款收据给受害人,然后由保险公司直接给受害人。
  • 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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