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小姨和我妈妈6-7岁的时候,我妈妈把我小姨的脸弄伤了,那个时候缝针了的,现在都过了快50年了,现在小姨需要做去疤手术,需要我们赔钱,我们需要负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7-03 09: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童年时期的事故导致小姨面部留下永久性疤痕,现在需要进行去疤手术,你们作为责任方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等相关赔偿。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赔偿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们可以与小姨协商,达成一致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小姨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赔偿责任。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以维护双方权益。
  • 需要赔偿。具体操作:1. 协商赔偿:与小姨沟通,了解她的具体需求和期望,结合实际情况,达成赔偿协议。2. 法律途径:如协商无果,小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你们需根据法院判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