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以5月17号晚,喝了两瓶酒,开车追尾,对方车就夸了一点没什么大事,对方不起诉,法院这么边怎么处理

2019-07-20 05:2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汽车追尾事故的赔偿一般是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
    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 如果是您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话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提交检察院起诉,而不是事故另一方起诉。如果对方主张赔偿的话,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您可以根据判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您本身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事故并非您的责任引起的话,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在对交通事故处理起诉时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来进行起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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