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1999年到2007年没给我缴纳社保,以现金的形式发到个人手里。这种形式合法吗,要是不合法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4-07-03 12:3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在工作期间企业未给你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缴纳费用。这种情况企业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社保征收机构有权责令企业补缴社保费用并加收滞纳金。如果长时间不处理,可能会影响你的社保权益,包括养老和医疗等。建议尽快联系单位协商补缴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情况。
  • 针对企业未缴纳社保的问题,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补缴社保;其次,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让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并保障员工的权益;最后,如果协商和投诉无效,你可以考虑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处理方式时,请结合你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程序的要求进行综合考虑。
  • 如果发现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向社保征收机构反映情况,要求机构责令公司限期补缴社保。如果公司逾期未缴,你可以申请行政部门划拨社保费或者选择提起法律诉讼。在必要时,你也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向企业施加压力。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程序选择最适合你的处理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